清明節(jié)加班工資怎么算?2020年清明節(jié)加班工資
2020-04-04 16:07 互聯(lián)網
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,清明節(jié)放假三天,其中4日為法定假日,如安排加班,應按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。接下來小編給大家介紹清明節(jié)加班工資怎么算?
據了解,2020年清明節(jié)放假安排是4月4日至4月6日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是法定假日,4月5日是休息日,4月6日是休息日的調休。用人單位如安排職工在清明節(jié)期間加班的,加班工資應按以下方式計算:4月4日為法定節(jié)假日,應按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,不能用補休來替代;4月5、6日為休息日,休息日加班首先安排補休,加班2天補休2天。若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,按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如果清明節(jié)期間每天工作8小時, 根據每月計薪天數 21.75 計算,加班工資具體為:
4月4日,3倍加班工資 = 勞動者工資標準&pide; 21.75天&pide;8小時×加班小時數×300%
4月5、6日,2倍加班工資 = 勞動者工資標準&pide; 21.75天&pide;8小時×加班小時數×200%
比如小李是全日制用工,執(zhí)行標準工時制度,勞動合同中的月工資標準為每月5千元,那么他的小時工資基數就是月工資5000元&pide;計薪天數21.75天&pide;8小時=28.74元。
若該職工在清明節(jié)當天(4月4日)加班3小時,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258.66元的標準支付清明節(jié)當天的加班工資,即:28.74×3×300%=258.66元。
若在其余兩天(4月5日、6日)加班3小時,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則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172.44元標準支付當天加班工資,即:28.74×3×200%=172.44元。